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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有关仲裁的文书、通知、材料等送达至上述送达地址,视为已经送达。第六十二条 送达方式送达应当以本规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规定为基础,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为主要方式。经双方当事人约定,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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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dzwww.com/zt/zcgz/gz/201809/t20180904_17804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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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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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任发生后,如果双方就赔偿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为已经送达,在审理过程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卖方故意隐瞒事实,买房后如何维权 赵女士问:6月5日,我向某房地产销售公司购买一套三房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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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zwww.com/xinwen/shehuixinwen/201711/t20171110_166372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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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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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视为已经送达。 11、审刑事案件如何宣判?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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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x.dzwww.com/cx/sszn_1/201707/t20170718_16173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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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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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视为已经送达。 11、审刑事案件如何宣判?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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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dzwww.com/zt/cx/cx/ht/201707/t20170717_161717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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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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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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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ongying.dzwww.com/zt/dycqj/hz/201702/t20170215_155473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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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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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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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ongying.dzwww.com/zt/dycqj/zcwj/201702/t20170214_155425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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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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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对此,省公务员局有关人员表示,按照有关规定,请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考生本人考区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告知书或与省公务员局电话联系告知寄送的通信地址。本人逾期不领取或不告知寄送通信地址的,视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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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du.dzwww.com/dzjyxw/lt/201207/t20120726_7291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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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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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对此,省公务员局有关人员表示,按照有关规定,请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考生本人考区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告知书或与省公务员局电话联系告知寄送的通信地址。本人逾期不领取或不告知寄送通信地址的,视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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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du.dzwww.com/dzjyxw/kd/201207/t20120725_7289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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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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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地址,无法寄送《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按照有关规定,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告知书或电话联系告知寄送的通信地址。本人逾期不领取或不告知寄送通信地址的,视为已经送达。联系电话:0531-86021185。(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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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qingdao.dzwww.com/xinwen/qdsz/201207/t20120724_72798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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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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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地址,无法寄送《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按照有关规定,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告知书或电话联系告知寄送的通信地址。本人逾期不领取或不告知寄送通信地址的,视为已经送达。联系电话:0531-86021185。(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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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qingdao.dzwww.com/xinwen/qdsz/201207/t20120724_72798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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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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